輕微的祝福,不讓它擲地有聲,負荷不起太重的承諾
對一個人的感覺,並不能足以代表你會愛上他,要愛上一個人,必須包括興趣等各方面的配合。一個朋友這樣告訴我。真的是這樣嗎?一直以來,我都認為,喜歡一個人是憑感覺的;也許,這位朋友看得比較遠吧,想到在未來性格是否能合得來,而我,被當頭打了一捧,是該清醒了。是的,該清醒了,對於一向來對任何感情都沒有信心和把握的我而言,是不應該去愛吧!繼續我一個人孤單的旅程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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